關鍵詞:學車 駕校 分段
長期以來,福州駕培市場實行一次性交清學費后再學車的模式,這一模式常引發諸多額外收費等學員維權難問題。近日,當地華威、公交、閩運等3家駕校開始試行分段收費,學費按“4-3-3”分段繳納,此舉打破了該市駕駛培訓的傳統收費模式。
與買房買車的分期付款不同,駕駛培訓的“分段收費”,不單單是為減輕學員的經濟負擔,更有利于改變學員與教練、乃至與駕校的“捆綁式”相處,形成一種“雙向選擇”的靈活機制,進而促使駕培服務的不斷優化。然而,要做到形式和實質的有機統一,以人為本的“分段收費”,最好不要長時間地只是一枚“孤獨活棋”。
說起來,駕校“分段收費”,廣東早有先例。自去年9月1日起,廣東省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方式由原來一次性收取調整為按考試科目分段收取。即公安機關不再一次性收齊考試申請人全部科目的考試費,而是在考試申請人預約考試成功后、考試開始前按科目分別收取科目考試費(補考費)。而在2015年12月,隨著《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的正式下發,駕培駕考的政策,已越發顯現出深化改革的箭在弦上、勢不可擋。
駕校“分段收費”,更盼改革“滿盤皆活”。近年來,越漲越高的駕校學費和各種學車“潛規則”,比如請教練吃飯,給教練紅包,練車時屢被呵斥甚至性騷擾,讓駕校成為眾矢之的。實施“分段收費”后,學員可以更方便地自主約考繳費,乃至“異地駕考”也成為可能。但就目前來看,莫說福州率先“試水”的幾家駕校,其“分段收費”仍屬一校之內的“狹義分段”,即便在廣東,全省范圍的“異地駕考”,也還沒有具體實施的細則和時間表。換言之,駕校“分段收費”的改革舉措,要想成為一項全國性的“學員紅利”,似乎更是有待時日了。
從大的方面來說,駕培駕考政策的改革和深化,已然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不管是駕校推行“分段收費”,還是范圍將越來越廣的“異地駕考”,都已成為一種既定方向和明確目標。這當中,“異地駕考”需解決的是平臺、系統、考試標準要統一的問題,如廣州的科目三推行的是電子路考,而不少地方仍然還是人工駕考;而相對容易的“分段收費”,則要克服一些駕校“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經營心態,確保其從封閉性的“活棋”變為開放性的“活棋”。
駕校“分段收費”別只是“孤獨活棋”。按著廣大駕考學員的期待,他們不僅僅需要“分段收費”的貼心服務,更想著貨比三家“多段學習”的靈活自由。而要是“異地駕考”掣肘多多,“分段收費”也只能在特定駕校“體內循環”,那么對于改革的“獲得感”,自然也會大打折扣。因此,部分駕校的推出“分段收費”,既是一種服務升級的明顯變化,又何嘗不能視作是對有關部門加快改革進程的倒逼促動。
“一棋活”更要“滿盤活”。說到底,要使駕校的“分段收費”少一點廣告用意、多一些務實競爭,關鍵還靠加快改革帶來的外部激勵和催化。所以,有關部門與其“看一看,等一等”,不如“早籌劃,早行動”,用搶眼表現來彰顯為民熱忱。 |